理工大学社区居民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01号)精神和《桂林校区校园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》部署,为整改校园和社区脏、乱现象,提升校园整体形象,为教职工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,经研究,决定整治擅自在校园公共场所(楼顶)原建筑之外乱搭乱建、乱挂乱晒、种菜、饲养动物等行为,请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居民和家庭,在5月20日前自行拆除和处理,对拒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,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执行。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
桂林理工大学桂林校区校园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
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(居委会)
2013年5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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